馬慧芳
法律維權服務中心主任
職責概要:
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、維權是指維護個人或群體的合法權益。維權的范圍可能包括人身損害、土地糾紛、醫療事故、婚姻、家庭、繼承等民事糾紛,所進行的行政及司法訴訟。法律維權的方法主要是先搜集證據,在進行協商,如果協商不成,再到法院起訴解決,主張侵權賠償。
主要工作職責:
為知識產權的保護提供法律服務、代理參與知識產權糾紛的訴外調解。